DL∕T 1074-2019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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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7.100 F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 T 1074 — 2019 代替DL / T 1074 — 2007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 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Integrated 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equipment of DC and AC for power system 2019-06-04 发布 2019-10-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2、 DL / T 1074 — 2019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型号和额定值 3 4.1 型号 3 4.2 额定值 3 5 技术要求 4 5.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4 5.2 正常使用的电气条件 4 5.3 一般要求 5 5.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 5.5 电气绝缘性能 6 5.6 防护等级 7 5.7 噪声 7 5.8 温升 7 5.9 蓄电池组容量 7 5.10 事故放电能力 8 5.11 负荷能力 8 5.12 连续供电能力

3、8 5.13 控制母线的电压调整功能 8 5.14 电压和电流调节范围 8 5.15 稳流精度、稳压精度及纹波系数 9 5.16 直流电流和直流电压的整定误差 9 5.17 谐波电流 10 5.18 并机均流性能 10 5.19 限压及限流特性 10 5.20 效率及功率因数 10 5.21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和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11 5.22 软启动特性 11 5.23 开关机过冲幅度 11 5.24 启动冲击电流 11 5.25 UPS 和 INV 的其它要求 11 5.26 保护及报警功能 12 5.27 监控装置 15 5.28 电磁兼容性 17 6 试

4、验方法 18 6.1 一般检查 18 6.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 18 6.3 电气绝缘性能试验 18 6.4 防护等级试验 18 I 6.5 噪声试验 19 6.6 温升试验 19 6.7 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19 6.8 事故放电能力试验 19 6.9 负荷能力试验 19 6.10 连续供电能力试验 19 6.11 控制母线的电压调整功能试验 19 6.12 电压和电流调节范围试验 20 6.13 稳流精度、稳压精度及纹波系数试验 20 6.14 直流电流和直流电压的整定误差试验 22 6.15 谐波电流试验 23 6.16 并机均流性能试验

5、23 6.17 限压及限流特性试验 24 6.18 效率及功率因数试验 24 6.19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和瞬变响应恢复时间试验 25 6.20 软启动特性试验 26 6.21 开关机过冲幅度试验 26 6.22 启动冲击电流试验 26 6.23 UPS 和 INV 的其它试验 27 6.24 保护及报警功能试验 28 6.25 监控装置试验 28 6.26 电磁兼容性试验 29 7 检验规则 30 7.1 一般要求 30 7.2 出厂试验 30 7.3 型式试验 30 7.4 检验项目 30 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32 8.1 标志 32 8.2 包装

6、 33 8.3 运输 33 8.4 储存 33 9 应提供的随机文件 3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L/T 1074—2007《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的全面修订。本标准与DL/T 1074—2007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设备配置的要求; ——修改了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 ——修改了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修改了绝缘试验电压值; ——修改了对噪声的要求; ——修改了蓄电池放电终止电

7、压值; ——修改了蓄电池冲击放电电流值; ——修改了输出电压调节范围的要求; ——删除了相控型充电装置的分类; ——增加了电力用直流变换电源和有源逆变电源的要求; ——增加了直流电流和直流电压整定误差的要求; ——增加了开关机过冲幅度和启动冲击电流的要求; ——增加了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维修旁路开关同步闭锁的要求; ——增加了直流电源负母线对地电压限值的要求; ——增加了交流窜电和直流互窜报警要求; ——删除了闪光报警要求; ——增加了电流监测的要求; ——增加了蓄电池回路监测的要求; ——增加了紧急报警信号; ——增加了监控装置显示方式

8、的要求; ——增加了单只蓄电池电压检测和内阻检测的要求; ——修改了检测精度和检测周期的要求; ——补充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A、资料性附录B、资料性附录C和资料性附录D。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1074—2007。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高压开关设备及直流电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许继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国

9、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大连市旅顺电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泰开自动化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日升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 II

10、I 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凤仁、赵梦欣、张振乾、孟祥军、李晶、顾霓鸿、罗治军、孔祥军、杨忠亮、王洪、赵应春、陈卓、戴春怡、王文东、赵军、刘玮、周柯、苗俊杰、周广渊、徐庆峰、陈义龙、孙瑞、龙民权、潘峰、赵科、李全喜、邓爱月、杨为、吴志琪、王典伟、李雪峰、李红桥、张国君、于士友。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L/T 1074—2007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建议或意见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1、 IV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以下简称一体化电源设备)的型号和额定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变(配)电站和其它电力工程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的设计、制造、选择、订货和试验。也适用于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以下简称UPS)、电力用逆变电源(以下简称 INV)、电力用直流变换电源(以下简称电力用DC/DC)、双向直

12、流变换电源(以下简称双向DC/DC)、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以下简称通信用DC/DC)、有源逆变电源(以下简称AINV)的设计、制造、选择、订货和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1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GB/T 2900.32 电工术语 电力半导体器件GB/T 2900.33 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GB/T 4728.1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 1

13、部分:一般要求 GB/T 4728.7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 7 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 GB/T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3384 机电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

14、骚扰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0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DL/T 329 基于 DL/T 860 的变电站低压电源设备通信接口 DL/T 459 电力用直流电源设备 DL/T 856—201x 电力用直流电源和一体化电源监控装置 DL/T 1392—2014 直流电源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DL/T 1397.1—2014 电力直流电源系统用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蓄电池电压巡检仪D

15、L/T 1397.5—2014 电力直流电源系统用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 5 部分:蓄电池内阻测试仪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491 电力工程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1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GB/T 2900.32、GB/T 2900.33、DL/T 459、DL/T 1392—201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一体化电源设备 integrated power supply equipment 将直流电源、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电力用逆变电源

16、(INV)、双向直流变换电源(双向DC/DC)、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通信用DC/DC)、有源逆变电源(AINV)等装置组合为一体,共享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并统一监控的成套设备。 该组合是以直流电源为核心,直流电源与UPS、INV和通信用DC/DC中的任意一种及一种以上电源所构成的组合体,均称为一体化电源设备。 3.2 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uninterruptible powers supply for power system 简称UPS。由整流器和逆变器等组成的一种电源装置,它与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配合,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交流不间断电源。该装置的直流输入回路与交流回路之间是电气隔

17、离的。 3.3 电力用逆变电源 inverter for power system 简称 INV。一种不含整流器的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 3.4 电力用直流变换电源 DC-DC converter for power system 简称电力用 DC/DC。一种 DC-DC 电源变换装置,其输入与直流电源的直流母线相连接,输出特 性符合直流电源的要求。该装置的输入端口与输出端口之间是电气隔离的。 3.5 双向直流变换电源 bidirectional DC/DC converter 简称双向 DC/DC。一种由两台电力用 DC/DC 反向并联而构成的双端口(或四端口)直流电

18、源变换装置,其电流流动方向具有无缝切换的性能。该装置的各个端口之间是电气隔离的。 3.6 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 DC-DC converter for telecommunication 简称通信用 DC/DC。一种 DC-DC 电源变换装置,其输入与直流电源的直流母线相连接,输出特性符合通信电源的要求。该装置的输入端口与输出端口之间是电气隔离的。 3.7 有源逆变电源 active inverter 简称 AINV。一种将直流电能转换为交流电能并馈入交流电网的逆变电源装置。 3.8 功率因数 power factor 在理想正弦波电压下,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之比。 3.9

19、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transient voltage variation range 输入电压不变、负载突变时和输出为额定负载不变、输入电压突变时,输出电压的变化量。 3.10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recovery time 从输出电压突变并超出稳压精度范围的时刻起,到恢复至稳压精度范围内并不再超出该范围的时刻止,所需的时间。 3.11 电流波峰系数 current peak factor 2 当负载为非线性时,允许的最大输出电流峰值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 3.12 失真度 distortion factor 谐波分量的方均根值与基波分量有效值之比。

20、 3.13 总切换时间 total transfer time 从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输出异常或输出超出允差条件的时刻起,到完成输出量切换时刻止,所需的时间。 4 型号和额定值 4.1 型号 一体化电源设备的型号宜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编制: DY □-□/□/□-U □-I □-B □-D □-A □ AINV 额定输入电流(A) AINV 通信用 DC/DC 额定输出电流(A)×通信用 DC/DC 组数通信用 DC/DC 双向 DC/DC 额定输出电流(A) 双向 DC/DC INV 额定容量(kVA) INV UPS 额定容量(kVA)×UP

21、S 组数 UPS 充电装置额定输出电流(A)×充电装置组数充电装置标称输出电压(V) 蓄电池组容量(Ah)×蓄电池组数设计序号 电力用一体化电源设备 示例:型号 DY01-300×2/220/60×2-U05×2-I03-B45-D30×2-A30,表示该一体化电源设备的配置为:2 组300 Ah 蓄电池组、2 组 220 V/60A 充电装置、2 组 5 kVA 的 UPS、INV 的容量为 3 kVA、双向 DC/DC 的额定电流为 45 A、2 组额定输出电流 30 A 的通信用 DC/DC、AINV 的额定输入电流为 30 A。 4.2 额定值 4.2.1 交流额

22、定输入电压 单相:220V; 三相:380V。 4.2.2 交流额定输入频率 50Hz。 4.2.3 直流额定输出电压 3 50V、115V、230V。 4.2.4 直流标称输出电压 48V、110V、220V。 4.2.5 充电装置额定输出电流 充电装置额定输出电流宜优先采用下列数值: 10 A、15 A、20 A、30 A、40 A、50 A、60 A、80 A、100 A、160 A、200 A、250 A、300 A、400 A、 500 A。 4.2.6 蓄电池额定容量 100 Ah ~3 000 Ah。

23、 4.2.7 交流额定输出电压 单相:220V; 三相:380V。 注:若有特殊电压要求,应与制造商协商确定。 4.2.8 交流额定输出频率 50Hz。 注:若有特殊频率要求,应与制造单位协商确定。 4.2.9 交流额定输出容量 UPS、INV额定输出容量宜优先采用下列数值: 单相输出:1 kVA、2 kVA、3 kVA、5 kVA、7.5 kVA、8 kVA、10 kVA、15 kVA、20 kVA、25 kVA、30 kVA; 三相输出: 8 kVA、10 kVA、15 kVA、20 kVA、25 kVA、30 kVA、40 kVA、50 kVA、

24、75 kVA、100 kVA、125 kVA。 5 技术要求 5.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5.1.1 海拔不超过 2 000 m,高海拔环境,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降额使用。 5.1.2 环境温度不高于 40 ℃,不低于-5 ℃。 5.1.3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0%,无凝露。 5.1.4 振动水平加速度不超过 0.3 g,垂直加速度不超过 0.15 g。 5.1.5 安装使用地点无强电磁干扰,外磁场感应强度不超过 0.5 mT。 5.1.6 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 5%。 5.1.7 使用地点无爆炸危险介质、无腐蚀金属和破

25、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不允许有霉菌存在。 5.2 正常使用的电气条件 5.2.1 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15%~﹢20%。 5.2.2 交流输入电源频率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2%。 5.2.3 交流输入电压三相不平衡度不超过 5%。 4 5.2.4 交流输入电压为正弦波,总谐波含量不超过 10%。 5.2.5 UPS、INV、通信用 DC/DC 和 AINV 的直流输入电压范围不超过直流电源标称电压的 80%~ 120%,电力用 DC/DC 和双向 DC/DC 的直流输入电压范围不超过直流电源标称电压的 85%~120%。

26、注:特殊要求的直流输入电压范围由制造单位根据蓄电池的参数自行确定。 5.3 一般要求 5.3.1 设备配置 5.3.1.1 直流电源的接线方式、充电装置的组数和额定电流、蓄电池的组数和额定容量、直流断路器和熔断器的选择等应符合 DL/T 5044 相关规定(DL/T 5044 未涉及的内容除外)。模块化的电源装置, 在每个模块的电源输入端应配置独立的输入断路器。 5.3.1.2 UPS 和 INV 的接线方式、组数、容量、结构要求等应符合 DL/T 5491 相关规定。 5.3.1.3 额定功率 3 kW 及以上的充电模块宜采用三相交流输入;额定容量 5 kVA 及

27、以上的 UPS 宜采用三相三线制输入;额定输入功率 5 kW 及以上的 AINV 宜采用三相交流输出。 5.3.1.4 一体化电源设备应在以下位置配置数字式测量表计(其中电流表不低于 4 ½位、电压表不低于4 位):充电装置输出电压、直流母线电压、蓄电池组电压、蓄电池组电流、UPS 输出电压、UPS 输出电流、通信用 DC/DC 输出电压等,也可根据测量精度的需要配置独立的浮充电流表。 5.3.1.5 一体化电源设备的交流输入侧应配置 C 级防雷器,防雷器应带有故障报警信号并配置独立的断路器。 5.3.2 结构要求 5.3.2.1 柜体外形尺寸优先选择以下两种规格之一(高度尺

28、寸不含眉头): a) 2 200 +2.5 -2.5mm×800 0 -2.0 mm×600 +1.5 -1.5mm(优选值)(高×宽×深); b) 2 300 +2.5 -2.5mm×800 0 -2.0 mm×800 +1.5 -1.5mm(高×宽×深)。 5.3.2.2 柜体应采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组装过程中不得采用打孔焊接工艺,柜体应进行防锈处理、底部应提供地脚螺栓孔,柜体结构应保证安全起吊和运输。 5.3.2.3 柜体应设有保护接地,接地处应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柜体内底部应装有截面不小于 4 mm×25 mm 接地铜排。 5.3.2.4 柜体门与柜体之间应采用

29、截面不小于 4 mm2 的多股软铜线连接,柜体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 90°。 5.3.2.5 所有紧固件应具有防腐镀层或涂层,紧固连接应有防松措施。 5.3.2.6 元件和端子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叠,便于维护拆装。长期带电发热元件的安装位置宜在柜内上方,交流端子和直流端子应分别布置在柜内不同层(侧),正负极端子之间应隔离,端子排宜布置在距离柜体底部 350 mm~1 700 mm 范围内。 5.3.2.7 直流电源宜配置专用的稳流精度和稳压精度试验端子,便于现场定检时的接线。 5.3.2.8 柜体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措施。 5.3.2.

30、9 蓄电池柜内蓄电池间距不小于 15 mm,蓄电池与上层隔板间距不小于 150 mm。 5.3.2.10 蓄电池架应设有保护接地,蓄电池与层板间宜有绝缘措施。 5.3.3 元器件要求 5.3.3.1 各种元器件和材料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有合格证或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不得选用淘汰的、落后的元器件。 5.3.3.2 导线、指示灯、按钮、涂漆等的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3.3.3 重要位置的熔断器应装有报警接点、重要位置的断路器应装有辅助接点和报警接点,例如: 蓄电池组出口、充电装置输出、交流进线等。 5 5.5 电气

31、绝缘性能 5.5.1 绝缘电阻 5.5.1.1 应在以下规定部位进行绝缘电阻试验和工频耐压试验: a) 各独立电路与地(即金属框架)之间; b) 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 5.5.1.2 用开路电压为表 2 规定电压的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 5.5.1.1 规定部位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0 MΩ。 5.5.2 工频耐压 在 5.5.1.1 规定的部位应能承受频率为(50±5)Hz 历时 1 min 的工频(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现象,工频耐压(或直流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见表 2。 表 2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5.5

32、.3 冲击耐压 5.5.3.1 应在以下规定部位进行冲击耐压试验: 6 5.3.3.4 馈线开关应并接在直流汇流排上,以便于维护、更换。 5.3.3.5 同类元器件的接插件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应接触可靠、插拔方便。接插件的接触电阻、插拔力、允许电流及寿命、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3.4 设备负载等级 一体化电源设备的负载等级为一级(即连续输出额定电流)。 5.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柜内两带电导体之间、带电导体与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柜内汇流排或不同极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

33、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12 mm、爬电距离不应小于 20 mm。 表 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绝缘电压Ui V 电气间隙 mm 爬电距离 mm Ui ≤63 3.0 5.0 63<Ui ≤300 6.0 8.0 300<Ui ≤500 10.0 12.0 注:具有不同额定值的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额定绝缘电压Ui V 绝缘电阻测试仪的电压等级 V 工频试验电压 kV 冲击试验电压

34、kV Ui ≤63 250 0.5(0.7) 1 63<Ui ≤300 500 2.0(2.8) 5 300<Ui ≤500 1 000 2.5(3.5) 5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耐压试验值。 a) 各电路与地(即金属框架)之间; b) 交流电路与直流电路之间; c) 无电气联系的输入电路与输出电路之间。 5.5.3.2 在 5.5.3.1 规定的部位应能承受表 2 规定的标准雷电波的冲击电压试验。试验后,一体化电源设备的主要功能应符合标准规定。在试验过程中,允许出现不导致损坏绝缘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 则应复查工频耐压,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规定值的 75%

35、。 5.6 防护等级 柜体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 4208—2017中IP20的规定。 5.7 噪声 一体化电源设备正常运行时,自冷式设备的噪声不应大于55 dB(A声级)。风冷式设备的噪声在额定负载的50%及以下时不应大于60 dB(A声级)、额定负载时不应大于65 dB(A声级)。 5.8 温升 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运行时,一体化电源设备各部件的极限温升不应超过表 3 的规定。 5.9 蓄电池组容量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按表 4 规定的放电电流和放

36、电终止电压进行容量试验。蓄电池组允许进行三次充放电循环,在三次充放电循环内容量应达到额定值。 7 表 3 一体化电源设备各部件极限温升 部件或器件名称 极限温升 K 整流管外壳 70 晶闸管外壳、功率晶体管外壳 55 硅链调压装置的硅堆外壳 85 电阻发热元件距外表 30 mm 处 25 与发热元件连接的塑料绝缘线 25 高频变压器和高频电抗器 80 工频变压器绕组、工频电抗器绕组 B 级绝缘 80 F 级绝缘 100 H 级绝缘 125 母线连接处 铜——铜 50 铜搪锡——铜搪锡

37、 60 铜镀银——铜镀银 80 操作手柄 金属材料 15a 绝缘材料 25a 可触及的外壳和覆板 金属材料 30a 绝缘材料 40a a 除另有规定外,对于可以触及,但正常工作时不需要触及的手柄、外壳和覆板,允许其温升比标准高 10 K。 表 4 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与充放电电流 蓄电池标称电压 V 放电终止电压 V 额定容量 Ah 充放电电流 A 2 1.8 1 C10 1 I10 6 5.4 1 C10 1 I10 12 10.8 1 C10 1 I10 注 1:C10

38、为蓄电池 10 h 率放电容量,Ah。 注 2:I10 为蓄电池 10 h 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5.10 事故放电能力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按表 5 规定的事故放电电流和放电时间持续放电后,叠加表 5 规定的冲击 电流,进行 1 次冲击放电,冲击放电时间为 500 ms。蓄电池组的蓄电池只数可按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试验过程中,直流(动力)母线上的电压不得低于直流标称电压的 90%。 表 5 事故放电电流及冲击电流值 蓄电池标称电压 V 事故放电时间 h 事故放电电流 A 冲击电流 A 2 1 1 I10 5 I10 6

39、1 2 I10 10 I10 12 1 2 I10 10 I10 5.11 负荷能力 充电装置在浮充电状态下运行、直流(控制)母线带有经常性负荷,当直流(动力)母线提供表 5 规定的时间为 500 ms 的冲击电流时,直流(控制)母线上电压不得低于直流标称电压的 90%。 5.12 连续供电能力 一体化电源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当发生交流电源中断时,直流(控制)母线应连续供电,直流 (控制)母线电压不得低于直流标称电压的 90%。 5.13 控制母线的电压调整功能 当直流母线配置有硅链调压装置时,硅链调压装置应具有手动调压功能和自动调压功能,

40、调压过程中,直流控制母线应能连续供电。 采用无级自动调压装置时,应有硅链调压装置与之并联,当发生控制母线过载或无级调压装置故障时,直流控制母线应能连续供电。 无级自动调压装置在稳压工作模式下的技术要求应与电力用 DC/DC 的技术要求一致(输入与输出之间的电气绝缘性能除外)。 5.14 电压和电流调节范围 在 5.2 规定的交流输入电压或直流输入电压范围内,一体化电源设备的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调节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充电装置在稳流状态下,输出电压在标称电压的 90%~120%范围内,其输出电流调节范围为 8 额定电流的 20%~100%; b) 充电装置

41、在稳压状态下,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 0%~100%范围内,其输出电压调节范围为标称电压的 80%~120%(当直流电源配置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时,充电装置输出电压调节范围为标称电压的 80%~130%); c) UPS 和 INV 在逆变输出状态下,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 0%~100%范围内,其输出电压调节范围为额定电压的 100%~105%; d) 电力用 DC/DC 和双向 DC/DC 在稳压输出状态下,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 0%~100%范围内, 其输出电压调节范围为标称电压的 90%~110%; e) 通信用 DC/DC 在稳压输出状态下,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 0%~100%范围内,其

42、输出电压调节范围为标称电压的 100%~112%; f) AINV 的直流输入电流调节范围为额定输入电流的 20%~100%。 5.15 稳流精度、稳压精度及纹波系数 5.15.1 稳流精度和稳压精度 在 5.14 规定的电压和电流范围内,充电装置的稳流精度、稳压精度,UPS、INV、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通信用 DC/DC 的稳压精度,AINV 直流输入电流的稳流精度,不应超过表 6 的规定。 5.15.2 纹波系数 5.15.2.1 纹波电压峰值系数 充电装置、电力用 DC/DC 和双向 DC/DC 的直流输出端纹

43、波电压峰值系数不应超过表 6 的规定。 5.15.2.2 峰—峰值杂音电压 通信用 DC/DC 的直流输出端峰—峰值杂音电压不应超过 200 mV。 5.15.2.3 反灌纹波电压 UPS、INV、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对直流母线的反灌纹波电压有效值系数不应超过 0.5%。 5.16 直流电流和直流电压的整定误差 5.16.1 直流电流整定误差 充电装置输出电流和 AINV 输入电流的整定误差不应超过表 6 规定的稳流精度范围;当整定电流值小于 30A 时,充电装置的电流整定误差限值为±0.3 A、AINV 的电流

44、整定误差限值为±0.6 A。 5.16.2 直流电压整定误差 9 表 6 稳流精度、稳压精度及纹波系数 项目名称 充电装置 UPS、INV 电力用DC/DC 双向DC/DC 通信用DC/DC AINV 稳压精度 % ±0.5 ±3 ±0.5 ±0.6 — 稳流精度 % ±1 — — — ±2 纹波电压峰值系数 % 0.5 — 0.5 见5.15.2.2 — 充电装置、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输出电压的整定误差不应超过表 6 规定的稳压精度范围。 5.17

45、 谐波电流 5.17.1 充电装置和 UPS 的交流输入端,各次谐波电流含有率不应超过 30%。 5.17.2 高频开关型 AINV 注入交流电网的总谐波电流畸变率(THDi)不应超过 5%,相控型 AINV 注入交流电网的各次谐波电流含有率不应超过 30%。 5.18 并机均流性能 5.18.1 充电装置、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通信用 DC/DC 和具有并机功能的 UPS(或 INV) 在额定负载电流的 50%~ 100%范围内,其均流不平衡度不应超过±5%。 5.18.2 三相交流输出的 AINV,在额定输入电流的 50%~100%范围内,三相

46、输出电流的不平衡度不应超过±10%。 5.19 限压及限流特性 5.19.1 限压特性 充电装置以稳流充电方式运行,当输出电压达到限压整定值时,应能自动转换为稳压充电方式运行, 以限制其输出电压的增加。 5.19.2 限流特性 以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 5.20 效率及功率因数 5.20.1 效率 5.20.1.1 充电装置的效率不应低于表 7 的规定。 表 7 充电装置的效率及功率因数 5.20.1.2 UPS、INV 的效率不应低于表 8 的规定。 表 8 UPS、INV 的效率及UPS 输入功率因数 10 充电装置以稳

47、压充电方式运行,当输出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应能自动转换为稳流充电方式运行, 装置类型 额定输出功率 kW 效率 % 功率因数 高频开关型 单模块功率≤1.5 85 0.9 单模块功率>1.5 90 相控型 全系列 70 0.7 额定容量P kVA UPS、INV 的效率 % UPS 输入功率因数 交流输入逆变输出 直流输入逆变输出 三相交流输入 单相交流输入 P ≤5 75 80 0.9 0.7 P >5 80 85 5.20.1.3

48、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的效率不应低于表 9 的规定。 表 9 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的效率 装置类型 额定输出功率 kW 标称输入电压 V 效率 % 电力用 DC/DC 双向 DC/DC 全系列 110 85 220 90 通信用 DC/DC 单模块功率≤1.5 110 80 220 85 单模块功率>1.5 110 85 220 90 5.20.1.4 高频开关型 AINV 的效率不应低于 80%,相控型 AINV 的效率不

49、应低于 70%。 5.20.2 功率因数 5.20.2.1 充电装置的输入功率因数不应低于表 7 的规定。 5.20.2.2 UPS 交流主电源输入功率因数不应低于表 8 的规定。 5.21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和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5.21.1 UPS 和 INV 的动态电压瞬变范围不应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5%,瞬变响应恢复时间不应超过 10 ms。 5.21.2 通信用 DC/DC 的动态电压瞬变范围不应超过输出标称电压的±5%,瞬变响应恢复时间不应超过 200 μs。 5.21.3 电力用 DC/DC 和双向 DC/DC 的动态电压瞬变范围不应超过整定

50、值的±10%,应能在 500 μs 内将输出电压恢复到整定值的 95%~105%范围内。 5.22 软启动特性 充电装置应具有软启动特性,软启动时间一般设定为 3 s~8 s。 5.23 开关机过冲幅度 由于开关机引起的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的输出电压过冲幅度不应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 5%。 5.24 启动冲击电流 由于启动引起的 UPS、INV、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的直流输入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 150%。 5.25 UPS 和INV 的其它要求 5.25.1 U

51、PS 和 INV 的同步精度、输出频率、电压不平衡度、电压相位偏差、电压波形失真度、总切换时间不应超过表 10 的规定,交流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和稳压器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5.25.2 UPS 和 INV 的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应具有同步闭锁功能,当操作手动维修旁路开关时,总切换时间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表 10 UPS 和 INV 的其它要求 11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同步精度 ±2% 输出频率 (50±0.2) Hz 电压不平衡度(适用于三相输出 UPS) 5% 电压相位偏差(适用于三相输出 UPS) 3° 电压

52、波形失真度 3 % 总切换时间 冷备用模式 旁路输出切换到逆变输出 10 ms 逆变输出切换到旁路输出 4 ms 双变换模式 交流供电与直流供电相互切换 0 ms 旁路输出与逆变输出相互切换 4 ms 冗余备份模式 串联备份,主机与从机相互切换 4 ms 并联备份,双机相互切换 维修旁路开关 维修旁路输出与逆变输出相互切换 4 ms 交流旁路输入 隔离变压器 绝缘电阻 不小于 100 MΩ 工频耐压 不小于 3 kV 冲击耐压 不小于 5 kV

53、 稳压器α 调压范围 不低于±10 % 稳压精度 不超过±3 % α 交流旁路输入的稳压器可根据需要选配。 5.26 保护及报警功能 5.26.1 过压和欠压保护 充电装置、UPS、INV、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a) 当输入电压超过 5.2 规定的交流电压或直流电压上限值时,应具有过压关机保护功能或输入自动切换功能,输入电压恢复正常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b) 当输入电压低于 5.2 规定的交流电压或直流电压下限值时,应具有欠压保护功能或输入自动切换功能,输入电压恢复正常后,应能自动恢复原

54、工作状态; c) 当输出过压时,充电装置、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应具有过压关机保护功能,故障排除后,应能人工恢复工作;当输出过压时,UPS 和 INV 应具有输出自动切换功能,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d) 当输出欠压时,充电装置、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可不具有保护动作, 但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解除报警;当输出欠压时,UPS 和 INV 应具有输出自动切换功能, 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AINV 应自动关机保护: a) 交流电网异常; b) 蓄电池组欠压; c)

55、AINV 直流输入电流超过设定值的 120%,且持续时间超过 10 min 时。 5.26.2 过载和短路保护 5.26.2.1 充电装置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当输出过载或短路时,应自动进入输出限流保护状态,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12 5.26.2.2 UPS 和 INV 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a) 输出功率在额定值的 105%~125%范围时,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 10 min 后自动转旁路,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b) 输出功率在额定值的 125%~150%范围时,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 1 min 后自动转旁路,故障排除后,应

56、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c) 输出功率超过额定值的 150%或短路时,应立刻转旁路。旁路开关应具有足够的过载能力使配电开关脱扣,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原则上配电开关的脱扣电流不应大于UPS(或 INV)额定输出电流的 50%; d) 旁路开关在过载不超过额定值的 150%时,运行时间不应小于 30 min。额定功率 5 kVA 以下的 UPS 和 INV,在过载超过 200%时,允许关机保护。 5.26.2.3 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和通信用 DC/DC 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a) 直流输入在标称电压的 90%~120%的范围内,输出过载电流不超过额定

57、值的 200%时,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 1 min 后自动将输出电流限定在额定值,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b) 输出过载电流超过 200%或短路时,应自动进入输出限流保护状态,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 5.26.3 绝缘监测要求 5.26.3.1 直流电源应配置独立的绝缘监测装置(对于两组蓄电池两段直流母线的直流电源,每段直流母线应配置独立的绝缘监测装置),当直流母线绝缘水平低于表 11 的规定或负母线对地电压的绝对值超出直流母线额定电压的 55%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显示以下信息: a) 正母线对地电阻值、负母线对地电阻值; b) 正母线对地电压值、负母

58、线对地电压值; c) 当具有馈线支路巡检功能时,应显示绝缘故障的馈线支路编号和馈线支路对地电阻值。 表 11 绝缘水平整定值 直流电源标称电压 V 绝缘报警整定值 kΩ 直流电源标称电压 V 绝缘报警整定值 kΩ 220 25 110 15 5.26.3.2 直流电源应具有交流窜电监测及报警功能,当直流母线发生有效值 10 V 及以上交流窜电故障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并显示窜入交流电压的有效值。 5.26.3.3 直流电源应具有直流互窜监测及报警功能,当发生直流互窜故障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5.26.4 电压

59、监测要求 直流电源的每段直流母线应配置独立的并具有以下功能的直流母线电压监测装置: a) 能整定过压报警值、欠压报警值; b) 过压报警值的返回系数不小于 0.95,欠压报警值的返回系数不大于 1.05; c) 当发生过压、欠压故障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含无源接点输出); d) 当发生失压故障时,应能有无源接点输出。 5.26.5 电流监测要求 5.26.5.1 当蓄电池组的充电电流超过设定值的 110%,且持续时间超过 10 min 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5.26.5.2 当蓄电池组的浮充电流超过预警值且持续时间超过 1h 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预警参考值:

60、 (1~5)mA/Ah。 13 5.26.5.3 当 UPS、INV 的负载电流超过预警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预警参考值:额定输出电流的 60%。 5.26.5.4 当通信用 DC/DC 的负载电流超过预警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预警参考值:额定输出电流的 60%。 5.26.6 蓄电池回路监测要求 在任何工况下,当蓄电池组脱离直流母线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蓄电池组脱离直流母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蓄电池组开路、蓄电池组至直流母线的隔离电器、保护电器断开或故障等。 5.26.7 故障报警及报警精度 5.26.7.1 故障报警信号 一体化电源设备

61、当发生 5.26.3~5.26.6 规定的报警内容及以下情况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包括本地显示、通信方式向远方上传和无源接点输出,其中无源接点输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a) 直流电源报警信号: 1) 交流输入异常; 2) 蓄电池组过压、欠压、过温; 3) 单只蓄电池过压、欠压; 4) 蓄电池内阻异常(当配有内阻测试仪时); 5) 蓄电池容量不足(当配有 AINV 时); 6) 馈线断路器脱扣; 7) 输入断路器脱扣; 8) 充电装置输出过压、欠压; 9) 充电装置故障; 10) 绝缘监测装置故障; 11) 蓄电池电压巡检仪装置故障。 b) UPS、I

62、NV 报警信号: 1) UPS 交流输入异常; 2) UPS、INV 交流旁路输入异常; 3) UPS、INV 直流输入异常; 4) UPS、INV 输出过压、欠压; 5) UPS、INV 输出转旁路(冷备用模式除外); 6) 馈线断路器脱扣; 7) UPS、INV 装置故障。 c) 电力用 DC/DC 和双向 DC/DC 报警信号: 1) 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输出过压、欠压; 2) 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 装置故障。 d) 通信用 DC/DC 报警信号: 1) 通信用 DC/DC 输出过压、欠压; 2) 馈线断路器脱扣; 3) 通信

63、用 DC/DC 装置故障。 e) 其它报警信号: 1) AINV 装置故障; 2) 监控装置故障; 3) 防雷器故障; 14 4) 一体化电源设备总故障。 5.26.7.2 紧急报警信号 在5.26.7.1 中规定了一体化电源设备应具有的全部报警信号,其中的部分信号被列为紧急报警信号, 紧急报警信号应具有无源接点输出(无源接点输出可根据需要进行合并)。被列为紧急报警信号的有: a) 直流母线电压异常; b) 蓄电池组脱离直流母线; c) 直流母线绝缘故障; d) 充电装置输出欠压; e) 交流输入电压异常; f) UPS 输出电压异常; g)

64、 通信用 DC/DC 输出电压异常; h) 监控装置故障。 注:充电装置输出欠压,是指整组充电模块输出欠压,该状态是由监控装置根据充电模块上传的数据判定的。 5.26.7.3 报警精度 直流电压、直流电流的报警动作值不应超过整定值的±1%;交流电压、交流电流的报警动作值不应超过整定值的±2%。 5.27 监控装置 5.27.1 一般功能要求 监控装置应具备对直流电源、UPS、INV、电力用 DC/DC、双向 DC/DC、通信用 DC/DC、AINV、蓄电池组和配电状态的监控功能。 5.27.2 参数设置功能 监控装置应能对充电装置、蓄电池组、电力用 DC

65、/DC、双向 DC/DC、通信用 DC/DC 和 AINV 的运行参数、报警参数和运行方式进行设定。并可实现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的选择。 监控装置应能对 UPS、INV 和通信用 DC/DC 负载电流预警值进行设定。 5.27.3 蓄电池管理功能 5.27.3.1 应能按设定的定时时间,自动完成对蓄电池组的均衡充电和浮充电控制。 5.27.3.2 当蓄电池组放电时间或放电容量达到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完成对蓄电池组的均衡充电。 5.27.3.3 应能按设定的温度补偿系数,自动实现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的温度补偿。 5.27.3.4 应能检测蓄电池组中每个单只蓄电池的电压。

66、5.27.3.5 当配置蓄电池内阻测试功能时,应能检测蓄电池组中每个单只蓄电池的内阻和温度。 5.27.3.6 当配置 AINV 时,应能根据设定条件完成对蓄电池组的放电控制(含蓄电池组在线放电), 并记录蓄电池组放电容量(Ah)。蓄电池的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在线放电时, 还应保证直流母线电压不低于直流母线标称电压的 90%。 5.27.4 显示和检测功能 5.27.4.1 显示功能 监控装置应能实时检测一体化电源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数据,并以模拟图的方式显示一体化电源设备的电气主接线图和各个子系统的电气主接线图。其中的电气符号应符合 GB/T 4728.1 和 GB/T 4728.7 的规定,所有文字显示应为中文。显示界面应由一个主界面和若干个子界面构成,电气主接线图中的元 15 器件运行状态应实时动态显示,其它信息可采用列表方式进行显示。 a) 监控装置应检测和显示的运行数据: 1) 交流输入电压、电流; 2) 直流(控制)母线电压、电流; 3) 蓄电池组电压、电流; 4) 单只蓄电池电压; 5) 单只蓄电池内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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