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和供水服务楼修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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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类编号:SG-01 版本编号:2009-01 生效日期:2009-04-01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 备案编号:[ ] 备案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综合楼和供水服务楼修缮工程 (2010ZHDL-SG059)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法人公章):珠海市供水机械工程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2010年8月20日 招标文件目录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3.承包合同 4.招标方式 5.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6.招标议程安排 7.投标有效期限

3、 8.投标资格 9.投标费用 10.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报价 12.投标文件 13.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4.开标、评标、中标 15.签订合同 16.废除中标 17.附件列表 18.其他重要事项 二、通用条款 1.总则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4.承包合同 5.招标方式 6.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7.招标议程安排 8投标有效期限 9.投标资格 10.投标费用 11.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 14.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5.开标、评标、中标 16.授予合同 17.废除中标 三、

4、附件列目录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招标人 名称:[珠海市供水机械工程公司]?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519020] 联系人:[叶炜] 联系电话:[0756-8803704] 传真:[0756-8865800] 电子邮件:[ ] 网址:[ ]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440号银山花园4栋201] 邮政编码:[ ] 项目联系人:孙俊 项目负责人电话:[13431561727]

5、 传真:[0756-2631023] 电子邮件:[zhdelianzbb@] 网址:[ ] 工程量清单下载网址:[] 1.3 项目名称 [综合楼和供水服务楼修缮工程]对应施工图名称 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化工石油/□市政/□通信/□机电安装/■其他[装饰装修]。 1.6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共5层,建筑规模5804m2,投资规模约615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等(本工程项目概述说明如有与设计图纸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

6、为准)] 1.7 招标金额 [615万]元。 1.8 资金来源 □预算内(财政)/□预算外(财政)/■非财政(企业)。 1.9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1.10 勘察单位 [ ] 1.11 设计单位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1.12 监理单位 [ ] 1.13 预算编制单位 [珠海市建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4 可以提供的 勘察设计文件 □地质资料[ ]份[ ]页,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7、 ]页,编号:[ ]。 □勘察文件[ ]份[ ]页,编号:[ ]。 □设计文件[ ]份[ ]页,编号:[ ]。 □其它说明:[ ]。 1.15 可以提供的 施工现场条件 ■施工用水:□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用电:□220V/□380V,□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道路:□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场地:□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

8、□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其它说明:[ ]。 2.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2.1 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价格:[6145807.49]元。 ■编制依据:1.标底预算定额采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相关取费标准等,采用清单计价方式。 2. 材料价格按照《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第6期中档价及当地市场询价计入。 3. 土建部分人工按67元/工日,装饰工程人工按73元/工日计算。 ■其它说明:详见附件预算清单。 2.2 招标工程量 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工程量清单》。 □其它说明:[ ]。 3.承包合同 3.1 合同文本 □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其它说明:[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文本,中标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 3.2 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 □施工专业承包。 ■其它说明:[1、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投标综合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2、清单取费标准和费率不可调整。3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

10、程量计算。] 3.3 分包规定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或违法转包。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 □分包条件:[ ]。 ■其它说明:[如果中标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建设单位有权另择承包单位进场施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条件:[

11、 ]。 ■其它说明:[详见附件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5 主要机械设备 要求 □[(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 ■其它说明:[投标人按施工要求配备]。 3.6 工期要求 ■全部工程于2010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说明:[开工时间以现场开工令为准。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办好施工许可证,否则,从第11天起,开始计

12、算工期]。 3.7 工程质量 要求及目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 □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说明:[ ]。 3.8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要求及目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

13、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说明:[ ]。 3.9 材料设备性能 及使用要求 ■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 ■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其它说明:[招标人若有指定品牌范围的,在指定范围内选择,参见附件5]。 3.10 设计以及 主要材料 及设备变更 ■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

14、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 □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 ■其它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并符合图纸、标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 2.所有材料在施工前均需向招标人提供样板,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澄清文件中所列的材料品牌、要求是作为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在投标时,投标人应选用此品

15、牌、要求的材料,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若招标资料中未列明要求的材料,投标单位必须选用国内外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产品,在施工中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3.11 承包风险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投标总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损耗、机械、质检、缺陷修复、保修期维护、管理、保险、规费、税金、利润及所有的措施费用(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单位所编制的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

16、将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投标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投标报价应包括现场情况、施工图纸等从本项目开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全过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费用等。 5、投标前应实地考察现场,投标报价被认为已对施工图、地质情况及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已掌握而做出的承诺。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17、。 7、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于投标截止前10个工作日(或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清单工程量包含了中标人全面完成本招标工程内容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招标完成后,除非符合投标须知第3.15项规定的工程量的调整条件及范围,否则,清单工程量按照招标的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要求包干,不作调整。 □其它说明:[ ]。 3.12 支付担保 □担保金额:[ ]元。 ■担保方式:■

18、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说明:[中标价的10%]。 3.13 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10%/□中标价格与投标报价上限之间的差额,差额少于中标价格10%的按10%计算。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说明:[提交时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 3.14 工资支付担保 □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5%)。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 ■其它说明:[中标价的5%]。 3.15 结算方式 ■按照竣工图、现场签证单计算结算工程量。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

19、价计算(若中标人投标综合单价高于预算标底综合单价,则按照预算单价及中标下浮率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下浮率=(标底价-中标价)/(标底价-暂定价和预留金)X100%]计算。 ■其它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既没有对应的项目,又无类似单价可供参照的,按照标底编制原则(标底编制原则是指采用的计价定额、计价规则、清单设置规则、各种取费费率等)和施工期间的珠海信息价中位价,由中标人编制报价并按中标降幅下浮(中标降幅=[(标底价-中标价)÷(标底价-暂定价和预留金)]×100%),报

20、甲方审核定价。珠海信息价中位价没有的,执行低位价,低位价没有的,执行高位价。没有对应的定额和信息价可套用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累计工程变更导致实体项目费增减超过全部中标实体项目费20%的、或暂定项目和预留金项目如果招标人指定由中标人实施的、或其他独立工程招标人指定由中标人实施的情况下,措施项目费可以调整。调整方式:工程变更导致实体项目费增减超过全部中标实体项目费20%的,调整超过20%的部分,暂定项目和预留金项目如果招标人指定由中标人实施的、或其他独立工程招标人指定由中标人实施的,按照标底编制原则和中标下浮率计算相应的措施项目费。 3.16 综合单价调整方式 ■

21、投标综合单价不会因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得到调整。 ■造价计算使用定额、清单设置原则、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取费费率按照标底编制原则不予调整。 ■本工程不接受不平衡报价。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某个清单的综合单价高于相应预算中的综合单价,则结算时该项清单综合单价按预算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下浮率计取。 □其它说明:[ ]。 3,17 合同价款支付 □预付款:[ ]。 ■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承包人每月20日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发包人按照审核施工进度支付当期进度款的[80] %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全套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及结算

22、相关资料等)后30天内支付到完成工程额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到结算造价的95%。 ■保修金:[结算造价的5%为工程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满2年且中标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招标人与中标人的约定全面、妥善地履行保修义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4%,剩余1%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满5年且中标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招标人与中标人的约定全面妥善地履行保修义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其它说明:[按合同条款执行]。 4.招标方式 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5.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5.1 招标公告 ■详见网站(适用公开招标)。

23、 5.2 邀请投标人 参加投标 □邀请[ ]个(不超过公开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个数30%)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适用公开招标)。 □邀请[ ]个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6.招标议程安排 6.1 招标议程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7.投标有效期限 7.1 投标有效期限 ■投标截止之后□30天/□60天/■90天/□[ ]天。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其它说明:[ ]。 8.投标资格 8.1 专业资格条件 (投标报名)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专业承

24、包/■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投标人须知》。 ■其它说明:[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独立资质企业。2、外来施工企业还应具备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 8.2 附加资格条件 (资格后审) □近3年之内具有一项以上已竣工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近3年之内建设的项目曾获地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 □近3年之内建设的项目曾获地市级或以上安

25、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 □具有银行授予的尚在有效期限之内的A级或以上信用证明。 □其它说明:[ ]。 8.3 拒绝投标范围 □招标人将拒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效时间为招标之前的三年,有效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适用公开招标): □存在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处罚的记录; □存在重大仲裁、诉讼的败诉记录。 □存在与招标人进行的仲裁、诉讼或其他不良合作记录。 □招标人将拒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效时间为招标之前的五年,有效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适用公开招标): □存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

26、为不良诚信企业的记录; □存在因为行贿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行为受到处罚的记录。 8.4 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之后直接参加投标。 □资格预审,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之后按照资格预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后审,开标之后按照附加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它说明:[ ]。 8.4 9.投标费用 9.1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不含勘查、设计文件)[500]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

27、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 ]。 9.2 勘察设计 文件费用 ■借阅勘查、设计文件押金[3000]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勘查、设计文件的同时无息返还。 □投标人可于下列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查阅、购买勘查、设计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 地址:[ ]。 ■其它说明:[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开始发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8、9.3 招标代理 服务费用 ■[10000.00]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 ]。 9.4 交易服务费用 □按照中标价格的[ ]%计算,低于[ ]元的按照[ ]元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给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按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定]。 9.5 其他费用 □[ ]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说明:[

29、 ]。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 金额 [12万]元。 10.2 投标保证金 提供方式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银行保函。 ■其它说明:[1、投标保证金汇入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提交时限按《招标议程安排表》执行;2、投标担保必须来源于投标人帐户,未中标人将自动退回投标担保帐户。未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于订立合同之日起5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降幅报价/□其它方式[

30、 ]。 □其它说明:[]。 11.2 投标报价范围 ■工程量清单报价:≤上限[5579186.74 ]元,≥下限[ ]元。 □降幅报价:≤上限[ ]%,≥下限[ ]%。 ■其它说明:[暂定价及预留金项目按 653153.94元填报,预留金、暂定价不参与浮动,超过投标报价范围的为无效报价]。 11.3 工程量清单 项目费 ■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逐项填写招标工程量清的单价及合价。 □其它说明:[ ]。 11.4 项目措施费 ■完成招

31、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 □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 □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施工措施费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且不随设计变更而调整。 ■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措施项目费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其它说明:[措施项目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格式和费率计算填报]。 11.5 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等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

32、价并包含在清单价中,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其它说明:[ ]。 11.6 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措施费 ■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竞争,投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报价。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且不随设计变更而调整。 ■其它说明:[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施工场地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不得存在空白。中标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完善,且经招标人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按规定标准自行落实完善,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从中标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

33、除]。 □其它说明:[ ]。 11.7 施工配合费 ■中标人必须给所有专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提供协调服务、配合,协调服务、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协调、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包括操作人工)、临时水电使用、临时设施使用、已完工程或设备保护、竣工资料的统一收集整理、统一申请办理工程验收等。协调服务、配合费最多不得超过相应专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造价的1.5%。协调服务、配合费的具体计算和支付办法待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招标项目范围之内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经招标人

34、批准有权使用中标人(主体承包方)现有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水电接驳、临时施工便道、围墙、卫生设施等。 □其它说明: 11.8 预留资金和暂定项目 ■按招标人注明的预留金、暂定项目报价,按招标人注明的固定金额报价,不得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暂定项目和预留金项目由招标人指定分包和采购,如果需要在中标人总包工程框架内签订三方协议的,中标人必须配合。 ■暂定项目和预留金项目如果招标人指定由中标人实施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结算原则按增加工程处理,执行专用条款3.15、3.16规定。 □其它说明: 11.9 计算误差风险 ■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

35、提前[10]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不予调整。 ■其它说明:[见专用条款3.15、3.16规定]。 11.10 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招标人另有规定除外)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费、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配合费、预留资金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

36、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勘察、设计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减少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于投标截止前10个工作日(或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一旦中

37、标,只有符合专用条款3.15项描述的条件的情形,才可以调整工程量。 □其它说明:[ ]。 12.投标文件 12.1 投标文件组成 份数及包装 ■投标函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技术标书(暗标),正本一份,副本[4]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技术标书A4纸不得超过200页(不含封面和封底) ,附图可用A3纸,但也计在200页总页数中,超过为无效投标文件 。 ■业绩信誉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2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经济标书,正本一份,副本[2]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电子文件:经济标书一套(必须使用电子光盘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在对

38、应的经济文件封袋中。 ■开标会议现场需要核对的材料原件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在投标截止前提交。 ■其它说明:[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见附件2]。 12.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其它说明:[ ]。 12.3 基本内容及 编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 □其它说明:[ ]。 13.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3.1 参加开标评标 会议的人员及 要求 ■法定代表人。本地企业及经过备案的外来企业分支机构须持有投标IC卡;外来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9、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办理临时投标IC卡。 ■被授权委托人。本地企业及经过备案的外来企业分支机须持有投标IC卡;外来企业须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办理临时投标IC卡。 □其它说明:[ ]。 14.开标、评标、中标 14.1 招标人 工作人员 ■招标人工作人员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2]名,招 标代理机构委派[3]名。 □其它说明:[ ]。 14.2 评标委员会 □不成立评标委员会。 ■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评委组

40、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1 ]名评委。 □其它说明:[ ]。 14.3 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办法。相应开标评标工作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相应开标评标工作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两阶段评标办法,得分最高的[ 三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经济标书评审。相应开标评标工作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经济标书电子辅助评标。 ■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报价与中标价相等,按照[业绩信誉标书]得分高的在前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若仍然相等,采用随机摇号按照■大号/□小号在前确定中标候选人

41、排列顺序。 ■其它说明:[ 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最低价中标 ]。 14.4 项目负责人 答辩 ■不组织项目负责人答辩。 □组织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内容及答辩安排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标书内容及评审细则》、《开标评标工作细则》。 □其它说明[ ]。 14.5 中标方式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排列顺序确定排列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采用□实地考察/□[ ]方式选择中标人。 □其它说明:[ ]。 15.签订合同 15.1 合同签订 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5

42、]天。 □其它说明:[ ]。 16.废除中标 16.1 废除中标责任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其它说明:[ ]。 16.2 废除中标 处理办法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排列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重新组织招标。 □其它说明

43、:[ ]。 17.附件列表 17.1 投标资格 □《联合体投标人须知》,附件编号:[ ]。 □《资格预审文件》,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7.2 开标评标中标 ■《开标评标工作细则》,附件编号:[ 1 ]。 □其它说明:[ ]。 17.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附件编号:[2]。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3]。 □其它说明:[ ]。 17.4 招标工程量 清单 ■[ ]页,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44、 17.5 项目概况及 招标内容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8.其它重要事项(可附加页) 18.1 签定合同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5个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附带的合同范本签定合同,中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否则按弃标处理 18.2 进场 ■中标人

45、应及时办理相应的开工手续,并在签定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工期从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办好施工许可证,否则,从第11天起,开始计算工期。 18.3 总包责任 ■为保证工程质量,中标人要按招标人的要求承担招标人指定专业分包或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分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幕墙、铝合金门窗等工程的总包责任,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等因素。 ■中标人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总包单位,应负责督促、收集、汇总、整理招标人指定专业分包或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分部工程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并负责竣工验收,相关的费用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46、。 ■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为包含预留金、暂定价金额在内的中标总价的10%,开启履约保函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得以预留金、暂定价项目是招标人指定专业分包的内容为由而提出不全部承担该项费用的要求 18.4 其他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发包人签证记工,不论工种如何,均按54元/工日的标准进行结算,不得计收其他费用(包括税金),也不下浮,直接列入总造价。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所有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包括有产品合格证的材料送检费),中标后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费用。 ■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中标人不得以造价未确定或其他原因为理由延迟执行或拒绝执行,否则每次罚

47、款20000.00元,并且由于中标人延迟执行或拒绝执行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一并依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招标人为控制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而制订的施工现场管理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中标人必须遵守和执行。 18.5 结算审核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由招标人指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发包人、承包人及发包人指定的中介机构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中介机构审核费用按以下原则支付: 1、审核费用根据工程结算造价核减额的1.88%计算。 2、核减额=竣工结算造价(承包人提供) -结算造价审核价(中介审核结果); 3、当上述审

48、核费用不超过¥1,000元时,由发包人按¥1,000元向上述中介机构支付结算审核费用; 4、 当上述审核费用超过¥1,000元时,由发包人向上述中介机构支付¥1,000元,超出¥1,000元的部分由中标人支付。该部分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款中先扣出来,待承包人支付完审核费用后再付清。 二、通用条款 1.总则 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 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

49、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每次通讯双方都应当在收到或应当收到之日起24小时之内予以答复或确认。 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

50、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 招标文件除招标公告之外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文字表现所载内容的方式,下同)发放给所有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 1.9 招标公告以及招标人发出的适合在网站公布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将在网站公布(适用公开招标), 1.10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能仔细检

51、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应当于

52、《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会议,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 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投标报名(适用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6个的,招标人将适当延长投标报名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或重新组织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递交投标文件或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3、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预审完成之后,由于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或投标人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数量达到合格投标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 1.15 重新招标递交投标文件或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 个的,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准之后将改变招标方式或不再进行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6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7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54、) 3.1 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要求。 4.承包合同 4.1 承包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载明的内容。 5.招标方式 5.1 招标方式已经发改部门核准。 6.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6.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 6.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关于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申请或疑问。 7.招标议程安排 7.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 7.2 《招标议程安排表》

55、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 7.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 8.投标有效期限 8.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8.2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8.3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现金(银行转账

56、)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重新提交银行保函或补充保函银行发出的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限的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9.投标资格 9.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不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拒绝范围; (2)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有效期限之内; (3)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4)没有处于法律法

57、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附加资格条件。 9.2 招标人的任何附属机构,或向招标项目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投标费用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10.2 除了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 10.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11.投标保证

58、金 11.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允许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限至少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限30天。 11.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3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必须来源于投标人账户。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期限之前汇入下列任一账户及账号: (1)开户行:交通银行香洲支行,账户: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

59、444000092010210041223; (2)开户行:建设银行凤海支行,账户: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44001642236050153333; (3)开户行:珠海市商业银行香洲支行,账户: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035201110014550432012。 投标人应当将转帐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单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一旦投标保证金未能确认到帐,可以作为要求招标人复核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依据,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复核,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招标人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未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60、保证金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回之前将自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退回投标人账户。 11.5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招标终止; (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 (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11.6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

61、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报价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4舍5入处理。 13.投标文件 13.1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彩色图表除外)墨水打印或书写。 13.2 投标文件每一份正本、副本应当分别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每一份正本、副本应当各自装订成册。

6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不一致将以正本为准。 13.3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照同样格式扩展)编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编制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 13.4 投标文件包装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投标文件包装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递交之后仍然可能存在的丢失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3.5 投标文件若有修改应当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暗标除外)。 投标文件

63、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 13.6 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暗标除外)。 13.7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3.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书面方式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除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关于“投标文件组成及编

64、制”、“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的规定之外,还应当在“补充”、“修改”的封面及封装表面注明“补充”或“修改”。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 13.9 开标、评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将由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封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将移交招标人。 投标人需要取回投标文件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与招标人联系。否则,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14.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4.1 代表投标人参加开

65、标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当在开标会议开始之前完成签到。未签到的,视为未能按时参加开标评标会议处理。 14.2 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的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未能按时参加开标评标会议的、未能提供相关文件或提供不全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5.开标、评标、中标 15.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参加开标、评标会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中标结果将在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5.3 《中标通知书》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16.签订合同 16.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

66、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承包合同。 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16.2 招标人、中标人若无法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签订承包合同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解决。 17.废除中标 17.1 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1)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2)放弃中标或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5)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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