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非常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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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级别:矿级 二○一一年度 编制单位:梅花井煤矿安全管理科 编制时间: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164 / 167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编制说明 1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4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 4.预警和预防 11 5.应急响应 15 6.后期处置 16 7.应急保障 17 8.培训与演练 20 9.责任与奖惩 22 10.附则 23 附表1-1: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25 附表1
2、-2: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表 26 附表1-3:应急救援通讯录 27 附表1-4:应急救援指挥部员工及分队电话 28 附表1-5:各采掘面救护箱救护器材明细表 29 附表1-6: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30 附表1-7:地面消防材料库明细表 32 第二章 煤矿井下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节 瓦斯窒息、燃烧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33 第二节 煤尘爆炸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46 第三节 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4 第四节 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7 第五节 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8 第三章 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节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 86 第二节 机械设备
3、事故应急预案 92 第三节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99 第四节 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06 第四章 地面板块及其它专项预案 第一节 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0 第二节 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4 第三节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6 第四节 雨季“三防”重大险情及灾害应急预案 121 第五节 地震应急预案 129 第六节 地面土建事故应急预案 133 第七节 食物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39 第八节 冬季“三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44 第九节 火药库发生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50 第十节 立井防坠事故应急预案 152 第十一节 职业病危害事故
4、应急预案 157 第五章 应急结束和后期处置 1.应急结束 161 2.后期处置 161 第六章 其他事项 1.应急救援演习 163 2.贯彻学习 163 3.预案修订更新和管理 164 4.预案实施时间 164 第一章 总 则 1. 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梅花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建设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5、编制导则》、《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梅花井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梅花井煤矿范围内地面及井下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级别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重大事故(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
6、10~29人死亡,或造成50~99人中毒、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49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3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梅花井煤矿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3.1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等,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由梅花井煤矿
7、制定,经矿长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神宁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备案。 1.3.2专项应急预案依据梅花井煤矿安全生产特点,为应对某一类或几种类型事故,着重解决特定事故的应急处置,是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由梅花井煤矿各有关科室负责组织制定,随综合预案一并签发并上报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备案。 1.3.3梅花井煤矿应急预案为神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二级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3.4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存在的危险源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4 应急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事故抢救过
8、程中,必须以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高利益,同时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严防在救援过程中发生此生事故。 1.4.2坚持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我矿救援指挥部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领导指挥下进行。 1.4.3坚持自救互就原则。事故发生期间,我矿应按照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正确路径快速撤离,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4.4 坚持通讯畅通原则。在救援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专用电话密切联系,并保持连续畅通。 1.4.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
9、度和资源共享。 1.4.6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加强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和指挥应对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1.4.7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对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排查、评估、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1.5应急前的总要求 1.5.1全矿地面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隐患及应急预案,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领导小组,并指定兼职应急救援员工,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1.5.2各单位要根据预案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和监控安全责任制,建立事故隐患检查、整改、复查、验收
10、管理制度。 1.5.3各单位应根据预案要求认真做好定期检查、排查工作。 1.5.4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 1.5.5如出现新的事故隐患,由单位立即上报应急援救组织进行检查评估后列入预案。 1.5.6发生任何事故,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煤矿开采涉及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火灾、水灾、顶板灾害、煤尘爆炸等影响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包括地面物资管理涉及的爆炸、火灾、中毒、高空坠落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详见附件等。 以上重大危险源一旦引发事故,往往会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程度极大。其余重大和一般危险采用运行控制或培训方式进行日常管理
11、、控制。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梅花井煤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中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3.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梅花井煤矿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梅花井煤矿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驻矿安监处处长、党委书记、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副总及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基建科、通风科、动力科、安全管理科、办公室、治保队、经营管理科、财务科、组宣科、工会、团委、供应站、煤管科、机电队、通风队、运输队、无轨胶轮车队、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采三队、掘进一队、掘进二
12、队、生产准备队、防治水队,驻矿安监处以及各外委施工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相关人员主要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组织指挥全矿区的应急救援工作。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再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党委副书记:配合做好救灾工作的善后工作及后勤服务工作。 (5)
13、各副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根据矿长的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6)安全管理科科长:根据批准的《预案》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7)调度室主任:负责救灾信息的收集和传递,按照矿长命令下达和协调组织救灾工作。 (8)通风队队长:按照矿总工程师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控主要扇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9)各区队队长、书记、班工长:负责清查留在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退到安全地点或直至地面,将现场所看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
14、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矿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任务。 (10)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宁东救护中队、矿长、总工程师和驻矿安监处、矿其它相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井下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井口检查站和矿灯房员工:根据入井人员的登记和领取矿灯编号、自救器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矿调度室签发的入井许可证的所有员工,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12)机电队队长:根据矿总工程师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要扇风机运行方式,并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任务。 (
15、13)胶轮车队队长: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往井上,保证救灾的人员和器材能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4)供应站站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总工程师的命令,迅速发运至救灾地点。 (15)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各项工作。 (16)办公室主任: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工作,伤员的运送。 (17)生活服务中心: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8)治安保卫队: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9)医院院长
16、:负责组织对受伤员工的治疗和组织药物供应。 3.2.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负责我矿应急救援指挥的具体事务工作,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传达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应急救援物资。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煤矿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
17、设备增援。 (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 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梅花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全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监督、指导各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 (3)负责梅花井煤矿内部各单位相关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联系,传达公司领导的指令并监督落实; (4)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上级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公司安全会议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5)组织编制、修订《梅花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梅花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18、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协调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演练、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及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 3.2.4 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 (1)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宁煤集团总医院、医疗急救中心、事故单位就近医院专业员工组成,主要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送医院治疗及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保障。该组由集团总院院长任组长。 (2)现场指挥组:由救护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故,排除各种险情,抢修设备,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该组由矿总指挥矿长任组长,由副指挥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3) 抢险救灾组:由救护队、事
19、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矿有关员工组成,主要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该组由矿生产副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和调度室主任担任副组长。 (4) 技术专家组:由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提出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的对策,预测事故发展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防止发生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该组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由生产技术科科长任副组长。 (5)现场保卫组:由矿治安保卫队和当地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疏散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该组由矿党委书记任组
20、长,治安保卫队队长担任副组长。 (6)后勤物资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室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以及组织抢险救援所需设备、材料、工具等工作。该组由经营副矿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供应站站长担任副组长。 (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与,主要负责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该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工会副主席、生活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 (8)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安全管理科科长负责,相关科室组成员工调查处理。 3.2.5 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 梅花井煤矿成立了矿山兼职救护队、地面义务消防队协同矿里各单位急救员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
21、救援。 1、井下兼职救护队 总指挥: 于洪波 副总指挥:李晓龙 翟文 吴智明 队 长: 冯自宇 副队长: 孙东生 刘润年 第一小队 队 长:顾明 副队长:魏松伟 成 员:李 政 马金华 李 超 王 朋 张世辉 哈自军 马建军 贾超 第二小队 队 长:刘灵军 副队长:马小华 成 员:马 巍 李 权 杨国林 门新生 李小虎 胡立明 何建珍 张 平 第三小队 队 长:季 军 副队长:王永华 成 员:金志荣 陆建国 马保军 李建庆 丁永宝 杨立宏 张小飞
22、 陈 亮 辅助救护队职责(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a.做好矿井灾害事故的预防,协助做好矿井初期事故的控制工作。 b.引导和救助人员脱离险区、灾区;积极抢救遇灾、遇难人员。 c.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d.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e.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地面义务消防队 组织机构及成员 队 长:何 军 副队长:梁伟山 成 员:杜春林 王学飞 高彦峰 张智勇 刘占备 陈 健 张 振 朱庆徽 曹方欣 王思洋 薛跃东 曲 林 何学民 马 巍 赵
23、杰 刘 伟 张著飞 何 印 王 林 张 千 尤青军 杨学强 义务消防队职责(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a.学习、贯彻《消防法》,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b.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过程中的火灾隐患,发现火灾,及时报警。 c.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d.积极参加灭火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训练。 e.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梅花井煤矿急救员有360人左右,日常工作中也接受着培
24、训和考核。 急救员职责: 在矿井应急救援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和辅助救护队、义务消防队的现场指挥。 在现场对受灾人员与受灾设备进行抢救。 4.预警和预防 4.1危险源监控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神宁公司、梅花井煤矿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和危险源监控系统,采取人工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两种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控。结合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危险源台账,强化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管控。对重大危险源可能酿成事故的预兆,按照预警机制,采取预警行动,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2 预警行动 根据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
25、结果,应急救援办公室对安全生产采取以下措施: 4.2.1下达预警指令。 4.2.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4.2.3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2.4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接收日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 4.3.1员工有义务通过78300、78301、、等报警电话和其他途径报告和反映事故信息。一旦发现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责任的单位调度室。见图4-1 4.3.2矿调度室或总接班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当日矿总值
26、班,并报告给矿总指挥,矿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的态势和严重程度,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或总机值班室报告,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如集团公司启动Ⅰ级响应,全权指挥权交由集团公司指挥部,本矿指挥部深入现场指挥,并及时向总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否则,则启动梅花井煤矿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开展救援活动,并向集团公司汇报相关救援进展情况。 神宁公司总调度室 矿应急指挥部 宁东救护大队 梅花井煤矿应急指挥中心 事故有关人员 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图4-1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流程示意图 4.3.3
27、梅花井煤矿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和方式逐级上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神宁公司和上级部门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3.4事故上报程序 (1)事故发生后,矿值班人员要尽快按相关程序通知员工,以便尽快组成救灾指挥部进行救灾工作。 (2)矿值班人员要尽快用电话通
28、知灾情可能波及范围员工撤退及撤退的方法。 (3)井下员工汇报事故时,值班人员要询问清楚汇报人所处地点及有关事故的情况。 (4)接到井下发生重大事故的汇报后,值班人员应通知井下员工撤离并通知井下变电所停止向灾害区域供电,如有掘进工作面则局扇不得停电。 (5)通知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6)各单位值班人员接到发生重大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员工到指定地点集中待命。 4.3.5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统计及急救准备工作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当班出勤人员在入井前,班长必须精确统计人数报调度室。 2.做好矿灯管理,严格执行定人定号,升井及时交回灯房。 3.发生事故后,灾区人员要服从命令,
29、立即集中到指定地点,以便精确统计人数了解遇险人员等情况。 4.办公室准备应急车辆急救伤亡人员。 5.中心区医院接到通知后立即派有经验医务人员到受灾井口现场急救。 6.指挥部成员及救灾人员在救灾工作中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及原则: ⑴ 沉着冷静,正确指挥,多角度多方位及时有效确定营救方案,确保使灾害程度降低到最低。 ⑵ 救护救援人员必须是矿山救护队员担任。 ⑶ 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问清事故地点、性质、范围及遇险人员等情况,并立即向处理事故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 ⑷ 指挥部迅速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尽快组织救护人员,奔赴现场,抢救遇险人员,恢复正常通风,使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⑸ 救护队
30、员进入灾区援救遇险人员情况,都要给遇险人员佩带自救器或两小时呼吸器。 ⑹ 救护人员在灾区行动中要不断和指挥部联系,主要窒息巷道发现遇险人员应立即抢救到新鲜风流中。 ⑺ 发生事故时,在救护人员未赶到现场之前,现场指挥员安排人员在通往险区的新鲜风流口设好警戒,防止人员误入险区。 ⑻ 分析灾区情况,首先达到遇险人员可能集结地点,发现遇险人员,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出危险区进行抢救。 ⑼ 灾变后,首先恢复距新鲜风流距离最近、工程量较小的道路,以便从最近线路,救助遇险人员。 ⑽ 在处理复杂事故时,指挥员应以身作则,亲临灾区了解一手资料,积极抢救遇险人员。 5.应急响应 5.1相应分级 Ⅰ级
31、响应: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或可能发生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由神宁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救援。 Ⅱ级响应:发生Ⅲ级以下事故按照梅花井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必要时启动Ⅰ级响应。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先期处置 接到预警后,立即进行人员撤离、疏散,控制事故扩大。 5.2.2应急救援 根据事故类型、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级别预案,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救援组织程序救援。 5.2.3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由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神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32、6.后期处置 6.1后期处置及恢复生产 应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由人力资源科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统计资料,并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积极此采取措施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 应急救援结束后,参加救援的科室和区队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并重新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
33、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救灾报告。 6.2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救灾完成后,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并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改进措施。 6.3总结与评估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技术专家组对事故的破坏损失程度、抢险过程、应急求援能力等进行评估。并组织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及其他保障 7.1.1矿山救护队 1.宁东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应根据
34、现场指挥员的命令,本矿兼职矿山救护队成员配合宁东救护队迅速采取行动,尽快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中。 2.下井之前,全体队员要仔细地做好战前检查。下井之后,救护队进入救护基地,首先听取灾区人员对事故情况的介绍;然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实地侦察;最后,将了解到的情况认真分析、归纳总结、上报指挥员,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作战方案。 3.矿井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灾害事故后,救护队必须根据总指挥的命令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救护队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的变化。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救护队员
35、和参加救灾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危险不排除不得冒险进入。 4.救护队侦察灾情时必须做到: ⑴ 在侦察前,要做好人力和物力的准备,选拔熟悉情况、有经验的人担负侦察工作。侦察小队不得少于6人。 ⑵ 井下救护基地要留有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小队保持联系。只有在救人情况下,才可不设待机小队。 ⑶ 进入灾区侦察时,必须携带保险绳等必要的装备。在行进时要注意暗井、溜煤眼、淤泥和巷道支护等情况,视线不清时,可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探险绳联结。 ⑷ 侦察小队进入灾区时,要规定返回的时间,并与基地保持联络。如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 ⑸
36、在进入灾区前要考虑到如果后路被堵时应采取的措施。返回时应按原路返回,如不按原路返回,必须经指挥员同意。 ⑹ 侦察行进中,在巷道交叉口要设明显的标志(如矿灯、冷光管或堆放煤块、矸石等),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也便于待机队寻找。 ⑺ 在搜索遇险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 ⑻ 在远距离或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波浪式前进或分区段进行侦察。 ⑼ 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查,在走过的巷道要签字留名,并给出侦察路线示意图。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记录。 特别强调的是在紧急救人的情况下,应把救护队员派往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 7.1.2安全岗哨 在事故救援过
37、程中,应根据作战计划,在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与新鲜风流巷道交叉处的新鲜风流中设立安全岗哨。站岗队员的派遣和撤消由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决定。同一岗位至少由两名救护队员组成。站岗队员除有最低限度的个人防护装备外,还应配有各种气体检查仪器。岗哨的职责如下: 1.阻止未佩带氧气呼吸器的人员单独进入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和危险地区。 2.将从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中出来的人员引入新风区,必要时实施急救。 3.观测巷道和风流情况,并将有害气体、烟雾和巷道变化情况,迅速报告抢救指挥部,进出风井也应设立安全岗哨,阻止非救灾人员下井,防止在井口附近出现火源。 7.1.3 地面救护基地 在重大事故救援时,为及时供应救
38、灾装备和器材,必须设立地面救护基地(医疗站)。地面救护基地至少保持3昼夜的O2.Ca(OH)2和其它消耗物资。救护装备和器材存贮数量,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及参战救护队的数量确定。为保证地面救护基地正常有效的工作,由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指定地面基地负责人。 7.2物资和装备保障 7.2.1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梅花井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和其它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在应急状态向,根据事故发生的灾害大小,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或梅花井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7.2.2我矿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
39、局扇、风筒、水泵、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设备等。 7.2.3救护消防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救时间。 7.3技术保障 7.3.1组织聘请专家,分类分级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 7.3.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技术信息平台。 7.3.3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应急系统的作用,不断开发应急救援的新技术、新方法。 7.4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大力发展视频远程传输技术,保障救援现场抢险指挥部和应急救援指挥部之间
40、的通信畅通。 7.5医疗救护 根据应急需要,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医疗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确保通过社会应急医疗救护资源,支援现场应急救治工作。 7.6资金保障 7.6.1必须保证应急管理的日常费用,对应急物资、人员训练和演练、装备储备、设备维护等所需的资金。根据需要,设立专项应急资金,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 7.6.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7.7基本生活保障 梅花井煤矿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受灾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8人员防护和安置 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职业防护设备,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
41、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生产区域内建立紧急疏散地或应急避难场所。配合政府部门使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公众得到安置。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和宣传教育 8.1.1人力资源科(培训)做出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应急指挥人员、企业员工的培训安排,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要求。 对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1.灾害发生后事故现场的班组长以上各级管理干部是事故现场的第一临时指挥者,现场如无干部及班组长,有经验的员工即为现场临时指挥者,首要任务是按发生事故的类型、性质的不同,带领在场员工按不同灾害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2.灾情发生后,灾区员工要在第一时
42、间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基本情况。 3.灾区员工在灾情发生后,首先利用自身的自救器、毛巾及身边一切可能利用的自救物,采取必要的自救。 4.事故发生后,灾区员工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员工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波及区的员工在接到通知后也要及时撤离。 5.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员工,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8.1.2培训中心应对应急培训进行检查,不断改进培训效果。 8.1.3应急救援办公室、党群工作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的应急意识,熟悉各类灾害下的应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减少人员伤亡。 8.2预案演习
43、 8.2.1演习频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预案演习或模拟演练。在国家安监部门、神华集团及神宁公司出台相关规定时,执行规定的演习周期和次数。 8.2.2演习要求 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演习的策划,演习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 (1)演习项目和内容。 (2)加演习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习的地点。 (3)起止时间。 (4)演习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5)演习动用的设备、物资。 (6)演习效果。 (7)改进的建议。 (8)演习过程记录。(文字、音像资料)。 9.责任与奖惩 9.1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9.2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在
44、应急管理工作中出色完成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防止事故灾难或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抢险中有功,使国家和职工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的;有其它特殊贡献的员工及集体给予奖励。 9.3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或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法规和梅花井煤矿、神宁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及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或迟报、漏报
45、、瞒报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因失职、渎职或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物资或资金的; (5)阻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矿区社会治安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0.附则 10.1相关科室按照此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10.2预案的变更 10.2.1相关专业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0.2.2因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预案进行调整。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预案演
46、习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发现不适用项。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 (4)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变更管理。 10.3本预案由应急救援预案办公室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 10.4本预案由梅花井煤矿矿长签署发布,并自下发之日施行。 附件: 附表1-1: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附表1-2: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表 附表1-3:应急救援通讯录 附表1-4:应急救援指挥部员工及分队电话 附表1-5:各采掘面救护箱救护器材明细表 附表1-6: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附表1-7:地面消防材料库明细表 附表1-1: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类
47、 别 序号 重大危险源 可能事故类型 井下重大危险源 1 瓦斯 瓦斯燃烧、爆炸、窒息 2 煤尘 煤尘爆炸、尘肺 3 火 火灾、中毒 4 水 水灾 5 顶板 冒顶 地面重大危险源 6 民爆器材 爆炸、燃烧 7 环境污染 燃烧、爆炸、中毒、泄露 8 地面火灾 火灾事故 9 特种设备 爆炸、燃烧 附表1-2: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表 危险化学品名称 英文名称 管理单位和部门 储存地点 单位 年最大储存量 使用单位和部门 使用地点 年最大使用数量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 对环境的影响 有无应急处置
48、方法 环境 标准 炸药 Industrial explosive 供应站 火药库 T 420 各采掘队 井下 420 销毁 爆炸性 有 雷管 Electric detonators 供应站 火药库 万发 210 各采掘队 井下 210 销毁 爆炸性 有 硫酸 H2SO4 供应站 库房 T 0.84 机电队 井上 0.84 稀释排放 强腐蚀性 有 2mg/m3 盐酸 HCL 煤炭管理科 化验室 万ml 1.26 煤炭管理科 化验室 1.26 中和排放 强腐蚀性 有 15mg/m3
49、 乳化液 机电队综采队 库房 T 0.56 机电队 综采工作面 0.56 回收 有害 有 附表1-3:应急救援通讯录 一、社会应急救援机构通讯录 单 位 电 话 单 位 电 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总队值班室 银川市党委值班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医院急诊 银川市人民政府值班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附属医院急救中心 0951-96999 银川市工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值班室 银川市110指挥中心 宁
50、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值班室 银川市交警支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处 银川市消防支队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银川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主任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室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 银川市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劳动保障厅办公室 灵武中心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值班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警总队值班室 二、医疗机构通讯录 单 位 职 务 姓名 办公室 手 机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办
51、 公 室 手 机 灵武中心医院医疗救护 院 长 姚 刚 抢险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 急诊科主任 王志伟 书 记 马永恒 内儿科主任 卢汉义 行政副院长 冯兴旺 外科主任 虎 猛 业务副院长 邓长云 医政科 樊 瑞 办公室主任 潘永堂 灵新医院院长 王世友 附表1-4:应急救援指挥部员工及分队电话 姓名 职务 单位 手机 办公室电话 井下小灵通 于洪波 总指挥 矿领导 88699 宗振关 副总指挥 安监处领导
52、 88802 邹光明 副总指挥 矿领导 88678 翟 文 副总指挥 矿领导 88601 吴智明 副总指挥 矿领导 88666 贾丰华 副总指挥 矿领导 88777 白学智 副总指挥 矿领导 88999 马自龙 副总指挥 矿领导 88680 胡 平 成员 调度室 88613 张怀福 成员 安监处 88737 焦发军 成员 办公室 韩志友 成员 生产技术科 88602 冯自宇 成员 通风科 88603
53、刘新革 成员 工程科 88766 雷振廷 成员 动力科 88628 黄金荣 成员 安全管理科 88612 杨万奇 成员 人力资源科 马晓宏 成员 经营管理科 姚利智 成员 财务科 杨永风 成员 组宣科 何军 成员 治安保卫队 桂志东 成员 煤管科 88883 贾 宁 成员 综采一队 88899 姚军 成员 综采二队 88875 王玉山 成员 综采三队 李进云 成员 综掘一队
54、 88614 虎正玺 成员 综掘二队 88616 姚 辉 成员 运输一队 88620 李浪平 成员 机电队 88793 孙东生 成员 通风队 88849 张书彪 成员 运输二队 88621 杨志云 成员 生产准备队 88716 张 军 成员 防治水队 88847 附表1-5:各采掘面救护箱救护器材明细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标准量 备注 1 三角巾急救包 灭菌 个 2 2 棉签 灭菌 包 2 3 绷
55、带卷 4*600cm 卷 4 4 创可贴 7*50cm 块 4 5 纱布块 块 4 6 夹板 大小号 块 各2 7 止血带 条 1 8 敷料镊 把 1 9 普通手术剪 把 1 10 袖珍手电筒 支 1 11 体温计 支 1 12 供氧器 套 1 13 医用手套 副 3 14 黑塑料袋 个 2 附表1-6: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 量 存放地点 用途使用方法
56、 1 机砖 块 5000 料场划出区域堆放 砌筑火区密闭,封闭巷道,改变风流方向 2 水泥 袋 60 3 沙子 m3 10 4 板材/方木 m3 5 料场划出区域堆放 搭建风障,板材密闭,改变风流方向 5 Φ800风筒 m 1000 通风队库房 对灾区供风 6 局扇(5.5 Kw)(28Kw) 台 4 动力科设备库存放 对灾区供风 7 电缆(16平方、6平方) 米 300、200 对使用电的设备供电 8 清水泵3Kw 台 1 对水压不够的灾区提供压力水 9 潜污泵4Kw 台 4 排水 10 铝合金梯
57、子(2米) 个 2 新材料库3#库房 救灾时高空作业 11 干粉灭火器8公斤 台 20 扑灭火灾 12 消防桶 个 8 无管路地点或火灾初期用水灭火 续上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 量 存放地点 用途使用方法 13 消防锹 把 8 新材料库3#库房 铲沙箱内沙子灭火和清除火灾地点残余物 14 消防耙 把 8 火场钩耙出燃烧物,使燃烧物减少 15 消防斧 把 8 破拆工具,用于破除障碍物 16 担架 副 2 救助伤员 17 安全带、救生绳 条 4 救灾人员上下垂直地点使用 18 消防水袋 米
58、 200 火场临时用水 19 接管工具(扳手、钳子) 套 3 火场接水管 20 变径管节Ф219/108,108/50 各3套 火灾地点三通阀门与管路配套使用 21 管钳子 把 2 接水管 22 大锤 把 4 拆除密闭 23 木锯 把 2 打板闭使用 24 编织袋 条 300 堵水,运送沙子 附表1-7:地面消防材料库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 量 用途使用方法 1 电缆(16mm2、6 mm2) 米 300、200 对使用电的设备供电 2 潜污泵15Kw 台 4 排水 3 铝合金梯子(2米
59、) 个 2 救灾时高空作业 4 干粉灭火器8公斤 台 20 扑灭火灾 5 消防桶 个 8 无管路地点或火灾初期用水灭火 6 消防锹 把 8 铲沙箱内沙子灭火和清除火灾地点残余物 7 消防耙 把 8 火场钩耙出燃烧物,使燃烧物减少 8 消防斧 把 8 破拆工具,用于破除障碍物 9 安全带、救生绳 条 4 救灾人员上下垂直地点使用 10 消防水袋(8型¢65×20m) 米 200 火场临时用水 11 活扳手(1011、1511) 把 各3把 火场接水管 12 变径管节Ф219/108,108/50 套 各
60、3套 火灾地点三通阀门与管路配套使用 12 管钳(600mm) 把 1 接水管 14 大锤 把 4 拆除密闭 15 木锯 把 2 打板闭使用 16 编织袋 条 300 堵水,运送沙子 17 折叠式带滚轮担架 付 2 用于救护伤员 第二章 煤矿井下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节 瓦斯窒息、燃烧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1.瓦斯窒息、燃烧爆炸危害程度分析 依据《2009年梅花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梅花井煤矿为低瓦斯、低二氧化碳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834m3/min,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3.79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1848
61、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5469m3/t,属低瓦斯、低二氧化碳矿井。 但由于我矿所采煤层均为极易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货期为58天,回采工作面自开始回采不久就会因采空区遗煤常温氧化出现CO等有毒有害气体,矿井在综采工作面装备了氮气防灭火系统,采空区注氮可能还会造成高浓度氮气泄露致人缺氧事故,因此2011年对综采工作面区域应加强瓦斯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CO中毒和高浓度氮气致人缺氧窒息的管理,而且在生产中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必须加强瓦斯、CO、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的监测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瓦斯积聚或缺氧窒息。矿井按规定配备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实现了 “一炮三检”和“三人
62、连锁”放炮制。矿井安装、运行了安全监测和束管检测系统,实现了瓦斯自动连续监测、报警、断电功能。综上所述,我矿发生瓦斯爆炸的危险性相对较低。 2.瓦斯窒息、燃烧爆炸事故的预防 (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杜绝不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 2.矿井总排风量以及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3.井下瓦检员的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瓦斯检
63、查有记录可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 4.遇有特殊情况,设置专职瓦检员,并注意本区域内的通风、防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及流动电钳工都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149条的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5.掘进工作面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对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独头巷道或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井下有计划停风的地点,要严格按照停风、无风地点的瓦斯管理制度进行重点管理,在恢复正常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氧气、温度
64、、CO浓度的检查,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巷道,严禁人员入内。加强瓦斯等有害有毒气体检查检测,及时准确地对各工作地点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防止有害气体超限。 6.启封盲巷、独头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巷内瓦斯超限必须制定排放措施,并由矿山救护队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7.严格落实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配足风量。 8.掘进面供电系统实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保证风机正常运转,存在一次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装设瓦斯断电仪,掘进头必须装设瓦斯及风电闭锁装置。 9.单巷掘进,调车硐深度不允
65、许超过6m,以防形成盲巷;在超过6米的独头巷道内作业,必须要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形成可靠有效的局部通风系统,确保风量、风速、瓦斯、氧气及各类有毒有害气体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10.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11.井下各采掘面瓦斯断电仪必须按标准定期调校,保证完好,监测准确,动作灵敏可靠。 12.每年的安技费用要专款专用,购置回来的各种监测仪器、仪表要有专人保管、维修
66、。确保仪器、仪表完好、足量的投入到井下使用,对各种仪器要定期进行校正,有记录可查。 13.各单位及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协助通风队搞好矿井通风工作,爱护矿井通风设施,严禁不经生产技术科同意私自拆除通风设施;人员通过风门,严格按照语音报警信号提示开关风门,防止风流短路,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稳定。井下工作地点严禁无风,欠风作业。 14.对通风不良的巷道、采空区、废旧巷道及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15.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防止局部冒顶造成冒顶区瓦斯积聚超限。 16.井下作业人员严禁无视栅栏、警标进入废旧巷道、密闭、停风巷道中休息,藏取工具。 17.启封巷道时必须严格按照《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执行,对需要恢复通风的巷道必须经通风部门检查,并制定专项恢复通风措施和排放瓦斯措施后,方可施工。 18.通风队和机电动力科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局部通风机性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有风量设计、局部通风机的选型设计。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风筒延伸质量的管理,杜绝风筒接漏、吊挂不平、挤压及拐死弯等现象。对于性能不良,选型不当或损坏的局部通风机严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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