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总结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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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编辑修改,可打印—— 别找了你想要的都有! 精品教育资料 ——全册教案,,试卷,教学课件,教学设计等一站式服务—— 全力满足教学需求,真实规划教学环节 最新全面教学资源,打造完美教学模式 2018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 第二章 存货 1,外购存货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运输费(进项可抵扣不计成本)、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入库前的仓储费用、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一定计入存货成本的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加工费;往返运杂费。收回委托物资时不一定计入存货成本的有:(1)消费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直接用于销售的或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2)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不计入成本。小规模增值税不可以抵扣,计入成本。 【记忆归纳】下列项目,是否应计入企业存货成本? ⑴进口原材料支付的关税 √;计入原材料 ⑵材料采购过程中:途中合理损耗、发生的保险费、装卸费用、运输费用、材料入库前发生的挑选整理费 √;计入原材料 ⑶材料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 ×;计入管理费用 ⑷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租赁费等 √;计入制造费用 ⑸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计入制造费用 ⑹为生产产品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计入制造费用 ⑺产品生产用的自行开发或外购的无形资产摊销 √;计入制造费用 ⑻超定额的废品损失 ×;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⑼定额内的废品损失 √ ⑽自然灾害而发生的停工损失 ×;计入营业外支出 ⑾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计入营业外支出 ⑿管理不善造成的净损失 ×;计入管理费用 ⒀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 √;【注:一般产品设计费用计入损益】 ⒁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 ×;计入销售费用 3,以产品作为投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注: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存货计提减值: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估计售价的确定:有合同按合同价,无合同按市场价(一般售价)。 计提方法:(1)先计算“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2)再计算“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贷方发生额-借方发生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转回做反分录。 注意:计提时纳税调增,转回时纳税调减。 5,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批准后转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等】 贷:库存商品等 盘盈:批准后冲管理费用。 6,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 存货跌价准备【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第三章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不含员工培训费)。 借: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注1:一般纳税人取得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注2: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应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自建: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①购建生产线等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应付职工薪酬、库存商品等【不视同销售】 ②购建厂房等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购材料改变用途的】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自产商品视同销售的】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注:(1)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2)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计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预付工程款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耕地占用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计算方法如下: 待摊支出分配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 建筑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分配率 安装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分配率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实际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公证费、监理费等】 贷:银行存款 分配结转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A车间) ——建筑工程(B厂房) ——安装工程(C设备)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3,经营租入及弃置费用 (1)经营租入: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借: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2)弃置费用:金额较大的,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原价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资本化支出等】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的现值】 在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预计负债 二、固定资产折旧 1,当月增加,当月不提;当月减少,当月仍提,下月不提。 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应按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更新停用的,不提折旧;大修理停用的,照提;未使用的照提。 4,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其中,应计折旧总额=原价-预计净残值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注: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并考虑净残值。 (3)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借:制造费用 【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 【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1,发生资本化后续支出(如更换部件),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待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再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被替换部分】 贷:在建工程 2,费用化的后续支出:日常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大修理费用可记入其成本。 3,经营租入的改良支出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后期摊销。 四、固定资产处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清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出售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原材料【保险赔偿和残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清理净损益 (1)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 借:资产处置损益 【出售损失】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注:资产处置收益,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后续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 (2)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出售收益】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记忆归纳】 内容 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 房地产企业正在开发的商品房 ×,属于存货 2 房地产企业持有的准备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 ×,属于存货 3 房地产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商品房 ×,属于存货 4 房地产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属于存货 5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准备出售的房屋 ×,属于存货 6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已出租的房屋 √ 7 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或饭店 ×,属于固定资产 8 企业自用的办公楼 ×,属于固定资产 9 企业持有的准备建造自用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 ×,属于无形资产 10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建筑物 ×,不属于企业的资产 11 已出租的房屋租赁期届满,收回后继续用于出租但暂时空置 √ 二、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1,外购: 成本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自建: 成本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开发成本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在建工程、开发成本 3,后续计量: 成本模式计量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1)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反分录 (2)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注: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4,模式变更(成本转公允): 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且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贷:投资性房地产 盈余公积【差额的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差额的90%】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非房地产企业 成本模式下的转换(对转)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1)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差】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 其他综合收益【贷差】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差】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差】 2.房地产企业 成本模式下的转换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1)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 【账面余额】 (1)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差】 贷:开发产品 【账面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贷差】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 【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原值】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差】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差】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及处置 1.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进行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再开发期间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进行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考虑公允价值变动) (1)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2)发生改扩建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2)发生改扩建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3)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3)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2,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两模式相同):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3,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成本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左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借:其他业务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贷记) 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快速计算:出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快速计算:出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其他综合收益 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范围 1,控制:权力、可变回报、影响回报。 2,共同控制:合营企业(净资产)、一致同意。 3,重大影响:联营企业,一般20%~50%表决权。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不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1)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 该份额=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母公司%+原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 (3)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 (4)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5)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6)中介费用、交易费用的处理: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即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中)。 (7)同一控制下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以支付对价的含税公允价并确认处置损益):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注:中介费及佣金、手续费的处理方法同上。 (2)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①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②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计入投资收益。 ③合并对价为存货的,视同销售并以其公允价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④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累计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管理费用【审计费用等】 贷:无形资产(成本) 资产处置损益 【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主营业务收入 【存货处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 【审计费用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 【结转存货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 ①合并成本大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 ②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 【净资产×持股比例+手续费,账面价值为负则为0】 资本公积 【冲减,无为0】 盈余公积 【冲减,无为0】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冲减】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对价】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 如定向增发股票,权益法转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股本【增发新股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支付的佣金、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成本法 (1)取得: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对价】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权益法 (一)“投资成本”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1.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为商誉价值,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2.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注:此部分收入纳税调减】 (二)“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调整 (1)对投资时点的调整(外售调减,折旧调减):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经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亏损相反):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前利润-对外出售存货-补提折旧摊销+转回应收账款+冲减的所得税费用=调整前利润-对外出售存货×75%-补提折旧摊销×75%+转回应收账款×75% 对外出售存货=存货评估增值部分×存货出售比例【注:此部分为少结转存货成本】 补提折旧或摊销=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尚可使用年限【注:以后各年都调减利润】 (2)对内部交易的调整(未售调减,已售加回;增值调减,折旧加回): ①构成业务的,全额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要抵消(包括顺流和逆流)。 ②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调整后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a-1:内部交易形成存货的(个别报表): 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前利润-未实现内部交易的利润=调整前利润-存货评估增值部分×未出售存货比例; 第二年,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前利润+存货评估增值部分×出售存货比例 a-2:内部交易形成存货的(合并报表,了解): 顺流交易抵消分录: 借:营业收入【公允价值×未出售存货比例×持股比例】 贷:营业成本【成本价×未出售存货比例×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 逆流交易抵消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部分×未出售存货比例×持股比例】 贷:存货 b:内部交易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前利润-评估增值部分+本年计提折旧或摊销; 第二年,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前利润+本年计提折旧或摊销 c:直接投资的: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的部分为评估增值部分(营业外收入),计算方法同上。但是,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超额亏损的确认,分录举例: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为限】 长期应收款 【其他长期权益】 预计负债 【额外损失补偿义务】 (三)“其他综合收益”明细科目的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反分录) 后期按处置比例转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或反分录) 注: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四)“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反分录) 后期按处置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反分录) 【快速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 注(了解):投资方持股比例减少(或被稀释)但仍采用权益法。例如:20%—15%。投资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增资后的所有者权益×被稀释后持股比例15%,与投资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增资前的所有者权益×被稀释前持股比例20%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五、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之间核算方法的转换(仅涉及个别报表) 1.公允价值计量→权益法:5%(金融资产)→20%(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原持有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支付对价公允价值】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银行存款等【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借:其他综合收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另注:大于不调小于调(营业外收入) 各种投资之间的转换,只要一方涉及金融资产,无论增资还是减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一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一定转入投资收益。 2.公允价值计量→成本法:5%(金融资产)→60%(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其账面价值】 借:其他综合收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3.权益法→成本法:20%(权益法)→60%(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银行存款等 注:长投转长投,无论增资还是减资,个别报表中原持有的股权投资一定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不需要转入投资收益。 4.权益法→公允价值计量:20%(权益法)→5%(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或在借方) 借: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注: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不转。 5. 成本法转权益法:60%(成本法)→20%(权益法)【处置股权】 (1)按处置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对投资时点的调整: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前者小于后者,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对净利润的调整:按照应享有的份额,本年度→投资收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考试中,写一笔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前年度盈利+本年度盈利)×持股比例】 ——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持股比例】 ——其他权益变动【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持股比例】 贷:盈余公积【以前年度盈利×持股比例×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盈利×持股比例×90%】 投资收益【本年度盈利×持股比例】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 成本法转权益法:60%(成本法)→20%(权益法)【稀释股权】 (1)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增资部分价值×新持股比例-原股权账面价值×(下降股权比例/原股权比例) (2)追溯调整(同上,略)。 7.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60%(成本法)→5%(金融资产) (1)按处置比例结转终止确认的长投的投资成本。(略) (2)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六、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处置 1.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2.处置: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方)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收益 (或借方) 借: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第六章 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 (二)分期付款购买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待摊销额,实际利率法】 贷:长期应付款【剩余欠款】 银行存款 【首付款】 借:财务费用【(剩余欠款-待摊销额)×实际利率】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三)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1.建造自用项目(厂房、办公楼)建造自营项目(饭店、购物中心):确认“无形资产”,建造期间摊销记入“在建工程”; 2.建造外售项目(商品房、公寓):确认存货记“开发成本”; 3.建造外租项目(商铺、写字楼):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借:无形资产【建造自用项目】 开发成本【建造外售项目】 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外租项目】 贷:银行存款 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 注:如果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内部研究开发费用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究阶段: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资本化支出【开发阶段:满足资本化条件】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 注: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无形资产后续计量 1.摊销方法: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以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进行后续计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摊销,但是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2.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需改变其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的,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 贷:累计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注:该减值不可转回】 三、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 1.出租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2.处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报废损失】 资产处置损益【无形资产处置损益,或贷方】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非货币性资产及其交换的认定 1.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2.非货币性资产:货币回收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 【思考问题】下列各项目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有? 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性资产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货币性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非货币性资产 预付账款 非货币性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 股权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性资产 固定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 3.非货币性交换的判断标准: (1)收到不含税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2)支付不含税补价÷(支付不含税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单项资产交换 1.换入资产的成本 方法一: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不含税补价(-收到的不含税补价)+为换入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方法二: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银行存款(-收到的银行存款)-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换入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1)换出资产为存货,应作为销售处理,以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与账面价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与账面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换出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公允价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3.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1)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 (2)除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外,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换出资产处置损益;为换入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则计入换入资产的入账成本。 分录举例-以存货换存货: 甲企业(以库存商品换材料并收补价):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含税补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乙企业(以材料换商品并支付补价):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含税补价】 借: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原材料 (二)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先按照与单项资产类似的处理原则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再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分录举例-固定资产换股权: 甲企业(以固定资产、金融资产换入股权并收补价):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 银行存款【收到的含税补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固定资产账面与公允差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乙企业(以股权换入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并支付补价):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 银行存款【支付的含税补价】 投资收益【长投账面与公允差额】 借: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剩余份额转可供】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三、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条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 (一)单项资产的交换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对换出资产不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二)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先按照与单项资产类似的处理原则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成本总额,再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成本。 第八章 资产减值 一、存货跌价准备 (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1.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所生产的产品没有发生减值的,材料按成本计量。 (二)估计售价的确定:签订合同的用合同价格,没有签订合同的用市场价格。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多项存货可以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不得相互抵消。 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形: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核算方法: 1.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将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已对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商品) 其他业务成本(材料) 二、金融资产减值(了解) 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要计提减值。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1)单项金融资产→单独减值测试→资产减值损失=账面价值-现值 (2)单独减值测试未减值→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减值测试(二次减值测试)→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确认减值损失。 分录举例: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前先计息: 借:应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以计息后的摊余成本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同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前先计提折旧和摊销。 次年,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减值后的摊余成本计息。 (3)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转回前先计息(分录略),以计息后的摊余成本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差,且在原减值范围内转回: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处置剩余债权: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尚未转回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 【尚未收取的利息】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减值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按应减记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冲减原累计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冲减原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 快速计算减值损失=初始投资成本-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 2,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损失【债务工具,可通过损益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不可通过损益转回】 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得转回。 3,处置: 借:银行存款 【股数×每股售价-交易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 【冲减余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冲减余额】 投资收益 【差额】 快速计算:股票投资处置影响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初始成本+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其他综合收益 三、其他资产减值 (一)其他资产减值范围包括的内容: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研发支出) 6.商誉 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提示:上述资产减值在以后持有期间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除外),只有在处置时才能转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附)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差额×(1-完工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3.坏账准备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能可靠计量) 四、单项其他资产减值 1.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摊销),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应当于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2.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同时估计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孰高): (1)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 (2)没有确凿证据或者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4)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显著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事项的,可以不需要重新计算可收回金额。 (5)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相对于某种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也可以不需要重新计算可收回金额。 注:处置费用: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相关费用,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 3.不属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有: (1)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计划; (2)改良、改扩建支出; (3)筹资活动; (4)所得税。 4. 外币未来现金流量及其现值的预计 如果企业使用资产所收到的未来现金流量是外币: ①以外币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 ②按照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从而确定其现值。 ③将其现值与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相比较,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五、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处理 1.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 2.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注: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如弃置费用、环境恢复负债等) 3.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 (1)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见商誉减值测试) (2)然后根据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限定条件): ①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 ②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 ③零。 注:若某资产给定限定条件,则先算该资产的减值,超过部分按比例分摊至资产组其他资产(二次分摊)。 4. 总部资产减值测试 (1)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 ①先将总部资产分摊到各个资产组中,按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分摊。如果各资产组使用寿命不同,还要考虑时间权重。(以年限最短的作分母) ②计算各个资产组(含分摊进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 ③再将各个资产组的资产减值损失在总部资产和各个资产组之间按照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2)对于总部资产中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先将可分摊的部分按上述方法计算减值,减值后的金额与不可分摊部分的账面价值之和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相比,如果发生资产减值,再将该减值按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分摊至各资产组中的资产。 六、商誉减值(非同一控制下): 吸收合并: ①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即:子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可收回金额。 其中,子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子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子公司其他综合权益+或-子公司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注:两者可收回金额一样) 即:子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总商誉-可收回金额。 其-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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